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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医保患者: 非常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和选择来我院治疗,为了更好地为您提供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并对我院的医保工作给予支持和理解,请您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如有不明之处我院为您提供咨询服务,咨询电话:医保处 2349871 2349843 一、 医保患者住院时凭入院证及“医保证、社会保障卡、单位介绍信”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到病房后请主动将医保证、社会保障卡、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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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办理住院手续时,事先声明是地、县医保或合作医疗保险患者,住院期间按照省、市医保人员住院管理。 2、对住院患者的姓名要与患者户口本、身份证或医保证上的姓名一致,严禁冒名顶替住院,否则责任自负。 3、患者出院后自费结账,凭住院发票、出院证明书、住院费用清单,病历复印件回当地相关机构报销。【需要病历复印件,去病案室复印(E座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