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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建立临床科室意外伤害信息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2022/03/02 点击数: 字体:

根据兰州市医保局《关于印发<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无第三方责任意外伤害委托经办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兰医保中心〔2021]29号)要求,医院临床科室建立意外伤害信息报告制度。自2021年12月1日起,兰州市职工及城乡居民医保患者凡因意外伤害住院的,需在24小时之内完成意外伤害信息上报,由指定保险公司进行意外伤害原因审核调查,审核通过后方可照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进行报销。属大病保险报销范围的,由大病保险承办机构按照大病保险政策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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