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办理住院手续时,事先声明是地、县医保或合作医疗保险患者,住院期间按照省、市医保人员住院管理。
2、对住院患者的姓名要与患者户口本、身份证或医保证上的姓名一致,严禁冒名顶替住院,否则责任自负。
3、患者出院后自费结账,凭住院发票、出院证明书、住院费用清单,病历复印件回当地相关机构报销。【需要病历复印件,去病案室复印(E座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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