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中医院对医保患者管理要点
根据兰州市医保局下发兰医保{2014}176号《关于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的通知》,现要求各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要规范诊疗行为,自查在收治病人、检查、用药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避免过度使用中药辅助用药。要求如下:
1、严禁推诿医保患者住院
近期,有医保参保患者投诉,省内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存在推诿病人现象;
2、严禁分解住院
分解住院是指15天内非急诊再次办理入院手续问题,主要表现有:同一科室变换病种再次住院;不同科室之间办理二次入院手续;不同医院之间间隔不足15天住院的问题。院内患者直接转科,不允许办理出院再次住院手续;
3、工伤住院
⑴、所有工伤患者的检查、治疗、用药,必须与工伤疾病有关,无关的费用医保局将直接扣除,科室要加强管理;
⑵、新发工伤患者,全额缴费住院,出院时可不结账,也可自费结账,待工伤认定后,再按工伤医保重新结账;
4、严禁医保病人办理自费问题
5、严禁挂床住院
所挂床头牌与本人不符;住院72小时内无实质性检查治疗;住院期间进行体检式检查;连续向科室请假2天以上或累计请假3天以上,要求所有医保患者住院期间必须在床,治疗结束后不得离院,否则视为挂床住院,甚至视为低标准住院。一经查实,患者的住院费用 将不予统筹支付 ,按自费处理。
要求各医疗机构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医保政策,对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对照整改,若今后再发生此类现象,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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