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须知

发布时间:2022/06/29 点击数: 字体:

温馨提示检查须知

 

1、肝脏、胆囊、胆道系统、胰腺、门静脉血流、阑尾、左肾静脉胡桃夹、胃十二指肠造影超声检查时需清晨空腹,检查前一天晚餐请清淡饮食;

2、妇科(子宫及附件)检查、早孕(12周前)、膀胱、盆腔结构等经腹超声检查时,需充盈膀胱(中、晚期妊娠不需充盈膀胱);如遇经期,请于月经结束后充盈膀胱进行检查;

3、检查时请携带既往超声检查结果;

4、如行超声造影及介入检查、治疗的病人,请提前与本科室预约,门诊患者需携带病历。

5、心脏及外周血管、肌骨、神经检查,一般不需特殊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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