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医院专项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的通知
省中医药研究院,医院各部门: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经 2021 年 7 月 21 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医院伦理委员会等 46 个专项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及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一、伦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郭 峰
副主任委员:赵永强 王海东
成员:徐柏林 罗向霞 杨维建 刘效栓 田旭东
张定华 刘庆龙 张丽平 盛 丽 石宗珂
吴心音 韩 羽
秘书:李玉梅
下设两个分组:
第一组:临床科研、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
组长:郭 峰
副组长:王海东
成员:徐柏林 罗向霞 杨维建 田旭东 张定华
刘庆龙 盛 丽 石宗珂 吴心音 韩 羽
第二组:医疗器械、设备伦理审查委员会
组长:郭 峰
副组长:赵永强
成员:徐柏林 刘效栓 刘庆龙 张丽平 吴心音 韩羽
日常工作由伦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办公室主任:徐柏林
日常工作由院长办公室伦理委员会负责。
特此通知。
甘肃省中医院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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