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开展院内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培训
2011年3月,职业病防治管理处按照卫生部发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对全院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结果表明,我院存在的法定职业病危害主要是在医疗活动中使用放射线引起的辐射性危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增强医院职工职业病危害的防护意识,提高防护知识水平,保护职工身体健康,5月23日下午,由职业病防治管理处组织的全院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培训在三号楼五楼多功能厅举行。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职业病与放射卫生监督科副科长、放射卫生副主任医师程初恺应邀为我院影像中心、心血管疾病防治中心导管室、肿瘤介入科、口腔科和大部分骨科等科室的医务人员作了题为“放射防护管理的法律规定”和“医疗照射的现状及危害”的讲座。李兴勇副院长出席了培训班并讲话。培训由职业病防治管理处李玲主持。
李兴勇副院长在讲话中指出,医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职工的身体健康和职业病危害的防护,今天开展这样的培训,就是要让大家了解职业病危害防护的重要性,掌握防护的知识,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健康。他还列举了一些不重视放射防护引起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损害的事例,要求全院职工增强职业病危害防护意识,重视职业防护,自觉保护身体健康。
培训班上,授课老师从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放射防护管理有关的法律规定和医疗照射的现状及危害等方面做了详细讲解。同时,针对我院的具体情况,讲述了放射性危害的具体防护措施。培训结束后,进行了考试,进一步巩固了职工对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的掌握。(职业病防治管理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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